父母偏袒老大老二各分一套房,老三氣得6年不回家,連父親最後一面都不想見

song 2022/12/22 檢舉 我要評論

86歲的李秀英(化名)老人和老伴陳志忠(化名)一共有三個孩子,不久前老伴因病去世,因此其單位發放了二十四萬撫恤金,可三兒子陳文(化名)卻怎麼都不肯簽字,所以導致這筆撫恤金取不出來。

對此李秀英老人和大兒子陳國強氣憤不已,因為按理說這筆撫恤金應該是由母親繼承一半,而另外一半則由三個兒子共同繼承,可陳文卻想自己獨吞剩下的一半撫恤金,老大和老二自然就不樂意了。

當大哥和記住去陳文家裡找到了他,在說到此事時陳文也是氣不打一處來,他直言父母太偏心了。

父母分別給了大哥和二哥各一套房,幾年前家裡的老屋被徵收,得了148萬多補償款,而這一次錢也是大哥一個人獨自佔有。

陳文覺得既然都是兒子,而且自己還是最小的一個兒子,父母怎麼能這麼區別對待呢?家裡的那筆補償款被大哥揮霍一空後,現在大哥又來惦記父親的這筆撫恤金這讓他氣憤不已。

他覺得這筆錢應該是由他和母親各繼承一半的,因為兩位哥哥已經分得了房子和補償款,而自己作為最小的兒子卻什麼都沒得到。

而這時,坐在陳文身邊的妻子突然發話了,她說:「我丈夫並非真的想去爭奪這筆撫恤金,因為公婆的三個兒子中就數我丈夫最爭氣,我們家的日子過得也最好。大家都說我丈夫不孝順自己的父母,幾年都不回去家裡看望父母等等。」

「其實真實情況並不像大哥他們說的那樣,我們家裡就一直給婆婆留有房間,而且家裡的鑰匙婆婆也是有的,她想過來一起住隨時都可以過來,我們都很歡迎她老人家過來,而且我丈夫還時不時地偷偷地去看望婆婆,而非像他們說的那樣六年都沒有回去看望過母親。

說實話我丈夫為什麼會去爭奪這筆撫恤金呢?原因很簡單,因為這麼多年以來,我們沒有得到過父母房子或者是錢財,可私底下不知情的人卻說我們分得了父母的什麼什麼東西,而實際上我們什麼都沒得到,我丈夫爭這筆撫恤金其實就是為了賭氣,說實話我們家根本就不差這點錢。」

隨後大哥陳國強氣憤地罵陳文沒良心,自己的親生父親去世後他都不去見上一面,送父親最後一程。

陳文無奈地表示父親去世時自己確實不知道,因為兩位哥哥並沒有通知自己,所以他根本就不知道父親去世一事,恰巧當時他自己也住院了,做了腎臟的手術,隨後他把衣服掀開,讓眾人看他當時做手術留下的傷疤。

當二兒子得知陳文爭奪撫恤金一事後也氣不打一處來,他認為弟弟沒有對父母盡到過贍養的義務,根本就沒資格去繼承父親的這筆撫恤金,這筆撫恤金應該由母親和他以及大哥繼承,如果弟弟也來分一份那實在是太不公平了。

李秀英和老伴一共生了三個兒子,可老伴94歲病危時小兒子卻並沒有過來看望父親一次,所以導致老伴是帶著遺憾走的,她心裡很不是滋味,覺得小兒子實在是太不孝了。

但老人坦言,她和老伴也確實沒有做到對待三個兒子時一碗水端平,大兒子成年後因為老伴的原因,分配到了一家國企上班,可大兒子不爭氣,做了沒多久就辭職不幹了,後面她和老伴分別給了大兒子和二兒子每人一套房,大兒子更是一個人拿了徵收補償款148萬。

說到小兒子陳文,老人痛哭了起來,她坦言自己和老伴確實有愧于小兒子。

因為小兒子的生活條件的確比大兒子和二兒子的好很多,所以她和老伴就什麼事都替大兒子和二兒子著想,房子和錢都給了大兒子和二兒子這個不假,可是不管怎樣,她都是母親,小兒子怎麼能不來看望她和老伴呢?

如今老伴走了,其單位發放了撫恤金,小兒子卻怎麼都不肯簽名,如果小兒子一直都不肯簽名的話,那麼這筆錢就會取不出來,她希望小兒子能看在他們母子關係的份上回來簽字,因為她的身體也不好,經常要吃藥,每個月看病也花不少的錢。

隨後小兒子表示,自己現在所擁有的一切都是自己一點一點努力得來的,而且大哥和二哥過得不好,他還時不時地就接濟他們,就連買冰箱和電視等家用電器都是他給錢買的,大哥和二哥從他那裡借來的錢也從未還給他。

即使這樣他也沒有埋怨過大哥和二哥,更沒有記恨過他們,只是這次父親的撫恤金的事讓他氣憤不已,大哥和二哥居然想一分錢都不分給他。

思來想去後,李秀英老人也覺得自己和老伴確實做得不夠公平,于是她和大兒子商量有想把老伴的另一半撫恤金拿給小兒子的打算。

誰知大兒子一聽就急了,他強烈反對母親這麼做,因為大兒子覺得這麼多年以來,自己的弟弟一直都對父母不聞不問的,兩位老人都是自己和老二在照顧,所以他覺得老三沒資格分這筆錢,更不可能把自己和老二的那部分給老三。

李秀英老人很生氣,于情于理地跟大兒子溝通,她說他們房子和補償款最大的受益者是大兒子和兒子,這麼多年來最虧待的就是老三,她覺得撫恤金的一半就算給老三,其實老三也沒有占多大的便宜,因為房子和補償款遠遠不止這麼多,大兒子聽了後沉默了。

最後一家人決定去找調解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人員分別對李秀英老人以及她的三個兒子分別進行談話。

調解人員于情于理地對他們進行了調解,按照繼承法來說三個兒子確實都有繼承已經去世的父親的遺產和撫恤金,但之前大兒子和二兒子已經享受了父母的房子和老屋徵收的賠償款等東西,所以他們父親去世後其單位發放的撫恤金,按理說大兒子和二兒子應該放棄繼承。

這時,小兒子提出,如果兩位哥哥非要跟他和母親一起分父親的撫恤金的話,也不是不可以,但前提必須是他們把之前分得的房子,以及老屋徵收補償金全部拿出來,大家一起分,這樣才公平。

大兒子和二兒子一聽就急了,兩人表示自己在當地均無其他房產,他們不同意弟弟的這一說法,隨後三兄弟在調解工作人員的調解下主動放棄分父親的那筆撫恤金的想法。

最後三兒子表示自己有空時儘快陪同母親去辦理撫恤金事宜,同時還表示自己有空時就會回去看望母親,大兒子和二兒子也表示希望弟弟能經常回家坐坐,幾家人經常來往,一家人和睦相處,不再讓母親失望。

說實話,一家人之所以會鬧成這樣,究其原因就是因為他們的父母太過于偏心。一套房市值最少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到三千萬,還有老屋的補償款都不是一筆小數目。

就算小兒子的生活條件再怎麼好,那也是他靠自己的努力換來的,這也不能成為父母偏心的理由。都說手心手背都是肉,為什麼就不能一視同仁呢?就因為有父母的偏袒,才讓大兒子和二兒子的懶惰和不爭氣,以及在家不斷啃老的做法。

不過孰是孰非我們不是當事者,也不知道其中的緣由,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就是這個道理。還有就是,在利益面前,最能體現人心的險惡,很多時候不是說你越退讓,對面就會覺得你人好什麼的,有句話叫做人心不足蛇吞象。

得了便宜的人永遠都不會知足,永遠都覺得自己是最吃虧的一個,就像文中的大兒子和二兒子一樣,相對而言,他們得到的東西比小兒子得到的很多。

可是他們卻不滿足,反而打起自己已故父親的撫恤金的主意,如果懂得想的,看到母親那麼大年紀了應該主動放棄才對,而不是據理力爭傷了和氣。

一家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什麼?最重要的是和睦相處,而不是算計。錢固然重要,難道它能代替得了親情嗎?錢能買到親情嗎?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可為什麼有些人,為了錢而棄親情于不顧呢?

家庭不和睦,兄弟姐妹反目成仇,大部分原因都是跟自己的利益息息相關的,同時和父母沒有一碗水端平有關。可在兒女眾多的家庭裡,父母很難做到一碗水端平,因為父母永遠偏袒的都是過得不好的兒女。

而生活條件相對來說比較好的兒女,父母往往會忽略他的感受。也許大家會覺得生活條件比較好的那一方斤斤計較,其實這跟計較無關,跟父母在不在乎自己有關。

自己即使過得再好,也希望父母能在乎自己一些,在對待眾多子女時能一視同仁,否則自己會一直會有被拋棄,被孤立的感覺,時間長了後,心裡自然會有想法的,希望就這個問題,天底下的父母都應該重視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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